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计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院学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总结我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工作,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工作安排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条例》(见附件),院级学生会由学院组建评议会进行考评。

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和听取述职汇报两个部分,其中总结材料占述职评议计分的30%,述职汇报占述职评议计分的70%。

学院组建评议会,根据以下程序完成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

1.审阅书面总结材料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认真撰写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围绕学期重点工作,阐述个人履行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规划下阶段工作。

2.听取述职汇报

定拟于2023年1月3日召开“校学生会2022-2023年第一学期述职评议会”,述职评议会成员、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等以线上方式听取汇报。

3.确定述职评议结果

评议会综合各方面情况,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参与述职评议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

4.结果公示

述职评议结果将于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是推进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的重要举措,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并以此次述职为契机系统总结学生会工作、查改问题、加强建设。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相关材料须经院团委审核盖章签字后上报。

(二)突出重点。参与述职评议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要重点围绕《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中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材料撰写和述职汇报。

(三)严格标准。学生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程序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予以通报。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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