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品德、提高学生素质、增强学生信心,树立优秀榜样,学院决定开展第七届“计信骄子”、“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计信骄子”“计信骄子”提名奖各若干名。其中,“计信骄子”限评10人,当报名人数少于20人时,获评人数不少于报名人数50%。
“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奖各若干名。其中,“自强之星”限评10人,当报名人数少于20人时,获评人数不少于报名人数50%。
二、评选对象
“计信骄子”:符合《“计信骄子”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自强之星”:符合《“自强之星”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且需在2023-2024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计信骄子”:
(1)符合《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信骄子”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评个人应是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道德示范、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不息、体育锻炼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3)曾获校“十佳大学生”、省十佳(优秀)大学生荣誉的不再参评。
2.“自强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3)在爱国奉献、德高志坚、学业钻研、创新创业或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榜样。
(4)往届“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报名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申请表。相关材料(具体事项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收取在报名群内通知。
(二)院内初评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人事迹进行评审,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从学习、生活、素养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查,有关内容要在事迹材料中有所体现。
(三)学院终审
学院通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并进行网络公开展示,组织现场 PPT 汇报,通过学院评审委员会、学生代表等投票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公示。
五、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公示通过后,学院发文对当选的“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最终获奖同学需要录制小视频讲述自身经历,视频时长要求三到五分钟,要保证画面清晰,镜头稳定,没有杂音。对当选的“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六、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相关评选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个人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参评事迹材料的整理和申报工作。本次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杜绝弄虚作
假。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三)广泛宣传。此次活动是对学生教育的良好机会,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大对志愿服务的宣传,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张汉卿 QQ:2753513305 手机:13285434808
院团委组织部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