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发展大学生党员公开答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增加党员发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党员发展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本办法。

第二条 党员发展“答辩制”是党组织考察与了解发展对象的一种形式,是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环节。各党支部应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落实答辩责任,确保答辩效果,达到教育目的。学院应落实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院党委委员要参与和指导支部答辩工作。

第三条 答辩对象为经所在支部讨论和推荐,准备吸收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 答辩组的构成由联系该党支部的学院党委委员、培养联系人和支委等3名以上正式党员组成。答辩会议由答辩对象所在支部书记主持。

第五条 实行党员发展“答辩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教育为主原则。实施答辩是为了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考察其对《党章》、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促进其端正入党动机,增加学习动力。同时对于引导和教育老党员,在党内营造严谨好学、民主团结的良好氛围起到促进作用。

(二)实事求是原则。实施答辩要坚持标准,既考察学生对党的理论的掌握程度,又要考察学生日常综合表现。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公开透明原则。答辩的组织,既邀请学院党委委员出席,又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普通同学代表列席,参与过程,监督答辩,见证结果,使整个工作环节更加透明公正。

(四)提前告知原则。提前公示参加答辩的学生信息,以接受同学们的广泛监督。同时,提前告知答辩流程,也有利于答辩对象作好答辩准备。

第六条 答辩流程:

(一)会前准备。支部委员会应提前一天组织答辩对象抽签,确定答辩顺序,并将《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发展大学生党员公开答辩评分表》中基础项和综合表现项两部分内容按抽签顺序梳理制表,如实填写并上交给所在党支部。

(二)答辩组织。答辩包括自我陈述和答辩两个部分,采取逐人依次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人首先进行自我陈述,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现状、参加竞赛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实绩进行陈述。答辩组成员可结合答辩对象陈述进行提问,并当场填写答辩评分表。全部答辩结束,支委梳理答辩评分结果。

(三)讨论与表决。党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参考答辩评分表中得分,结合答辩对象平时表现,进行讨论、表决,提出拟上报的发展对象人员名单。

第七条 后续工作:

(一)党委会通过拟发展对象人员名单后,党支部应立即组织拟发展对象进行材料补充完善。

(二)对于答辩未通过者,党支部应适时派人谈话,指出不足,继续考察培养,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答辩和发展。

第八条 其他要求

1、答辩现场应悬挂党旗。

2、答辩双方应着装得体。

3、答辩对象应如实陈述和回答提问,不得弄虚作假。

                                                                                             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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