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喜迎建党100周年学院决定开展第“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各5名,提名奖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

(一)“计信骄子”:

符合《“计信骄子”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马鞍山师专联合培养学生。

(二)“自强之星”:

1.符合《自强之星”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马鞍山师专联合培养学生。

2.2020-2021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计信骄子”:

1.参评个人应是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2.曾获校“十佳大学生”、省十佳(优秀)大学生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自强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3.在爱国奉献、德高志坚、学业钻研、创新创业或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堪为学子榜样。

4.往届“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自主报名323日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申请表。各班级于323晚前报送“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人数不限),报送有关材料(具体事项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压缩为文件包发送至QQ邮箱2951960119@qq.com(标题及文件名均为计信骄子自强之星+XX班级)

(二)院内初评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人事迹进行评审,学院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深入人选学习生活工作的班级、组织,对其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有关内容要在事迹材料中有所体现。典型选树既要引领风尚,又要避免求大求全。

(三)学院终审

通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并进行网络公开展示,组织现场PPT汇报,通过学评审委员会、学生代表等投票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在全范围公示。

五、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公示通过后,学院发文对当选的“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最终获奖同学需要录制小视频讲述自身经历,视频时长要求三到五分钟,要保证画面清晰,镜头稳定,没有杂音。对当选的“计信骄子”“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评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形式,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实现“经济资助与成才教育”并重的重要载体,是加强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鼓励班级在开展班级优秀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广泛宣传。此项活动是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资助育人的良好氛围。各班级要以评选为契机,多渠道加大宣传,掀起学习热潮,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

院学生会组织部 丁杰

QQ:2868992081,手机: 18656619469

特此通知。



附件:1.“计信骄子”“自强之星”评选方案

2.“计信骄子”申报表

3.“自强之星”申报表

4.“计信骄子”和“自强之星”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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