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小家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接芜湖市医保中心通知,2018年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手续有所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怀孕: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一式两份,人事处劳资科领取,加盖人事处公章)。

2.产后:医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人事处劳资科领取,加盖人事处公章)。

3.人流、计生手术: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人事处劳资科领取,加盖人事处公章)。

另外,申报人员为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未就业证明材料等。

二、办理时间

1.怀孕需在100天内、产后在150天内、流产或计生手术在150天内办理。

2.校医院受理时间:每月8-10日(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三、办理地点

花津校区医院一楼保健科。

四、原件取回

校医院收到职工申请生育保险材料后,集中去芜湖市医保中心办理。经医保审核后,原件在10个工作日电话通知职工本人取回。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电话:0553-5912510     联系人:秦老师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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