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4〕25号)和《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24〕11号)要求,我院评审实施细则如下: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 员: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因出国留学、疾病、创业、参军入伍等原因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
(4)年度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
(5)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
(6)申请材料中存在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的。
3.每项科研成果用于参评学业奖学金时,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
年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比例 | 奖金(元) | 比例 | 奖金(元) | 比例 | 奖金(元) |
2024 | 不限 | 8000 | 不限 | 6000 | / | / |
2023 | ≦20% | 8000 | ≦30% | 6000 | ≦50% | 4000 |
2022 | ≦20% | 8000 | ≦30% | 6000 | ≦50% | 4000 |
注:名额为小数的四舍五入取整。
(四)评审细则
1.研究生第一学年
(1)推荐免试非定向研究生获一等学业奖学金。
(2)本科期间获评国家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者获一等学业奖学金。
(3)其余新生获二等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第二、三学年
综合考虑研究生思想品德、科研成果(含科研论文、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竞赛获奖、学业成绩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实际表现。
(1)科研论文分级如下:
一类: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22版)论文;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计算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目录(2022版)T1类论文。
二类:普通SCI/EI论文(须提供电子版检索报告)。
三类:《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2〕2号)公布的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中其它论文。
四类:其它论文。
(2)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价于一篇二类论文;实用新型专利等价于一篇三类论文;软件著作权等价于一篇四类论文。
(3)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等价于一篇二类论文;省级项目等价于一篇三类论文;其它项目等价于一篇四类论文。
(4)学科竞赛获奖:国家最高奖等价于一篇二类论文;省级最高奖或国家非最高奖等价于一篇三类论文;其它奖项等价于一篇四类论文。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
10月8日-10月9日,对学院所有在籍研究生宣布评审事宜,指导研究生准备材料。
(二)研究生申请
10月11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简况表》,交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三)学院初审
10月14日,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召开初审会议,推荐获奖名单与奖金等级。
10月16-10月22日,公示初审推荐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
(四)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