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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25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2-19 浏览次数:   编辑:高可飞  预审:陈付龙  终审:张园园 

按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52号)要求,我院评选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领导小组

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员: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

二、评选类型:

(一)优秀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条件,严格程序。

四、评选范围

(一)优秀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班级、党团组织、学院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干部。

(三)以上两项评选,同一学年内同一个学生不得重复参评。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18人,每人奖励1500元;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14人,每人奖励1000元。

六、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受到违纪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优。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位课程成绩满足学位授予标准。关于成绩的时限界定:2024级学生计第一学期成绩,2023级学生计第1学年及第三学期成绩,2022级学生计第2学年及第五学期成绩。

(三)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学术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四)在校期间应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且第一单位为安徽师范大学,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含科研论文、知识产权)、主持科研项目、获得学科竞赛奖项。以上在评选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时(参评学业奖学金除外),不得重复使用。

1.科研论文分级如下:

一类: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22版)论文;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计算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目录(2022版)T1类论文。

二类:普通SCI/EI论文(须提供电子版检索报告)。

三类:《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22号)公布的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中其它论文。

四类:其它论文。

2.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价于一篇二类论文;实用新型专利等价于一篇三类论文;软件著作权等价于一篇四类论文。

3.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等价于一篇二类论文;省级项目等价于一篇三类论文;其它项目等价于一篇四类论文。

4.学科竞赛获奖:国家最高奖等价于一篇二类论文;省级最高奖或国家非最高奖等价于一篇三类论文;其它奖项等价于一篇四类论文。

(五)申请优秀研究生,达到前四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并业绩突出者。

2.在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中做出优秀业绩者。

3.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业绩者。

(六)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须符合前三条评选条件且要求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个学期(含)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

七、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218-219日,对学院评选范围内研究生宣传动员,指导申请。

(二)研究生申请:220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三)学院评选:224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召开评选会议,推荐获选名单。

(四)学院公示:225-33日,公示推荐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

202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