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纪委书记、研究生分管副院长
成 员: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推免生复试考核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该学科主要导师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材料审核、政治审查、面试考核等复试各个环节。
二、招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三)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通知:对初审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复试须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3.《政治审查表》原件(须加盖本科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4.《体检表》原件(可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提交)。
5.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书、证明书或成绩单的原件与复印件。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原件与复印件。
(五)考核方式: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着重考察推免生对申请学科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考核组通过现场汇报、抽题做答、回答提问等形式,根据学科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百分制)。
四、拟录取
(一)根据推免生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按推免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
五、联系电话
咨询:0553-5910358,申诉:0553-5911211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