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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第五届“计信骄子”、”自强之星“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浏览次数:   编辑:陈冰洁     

各班级: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秀典型、传递青春正能量,弘扬自强不息精神、展示青年风采,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计信学院决定开展第五届“计信骄子”、”自强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计信骄子”5名,“计信骄子”提名奖若干名;

“自强之星”5名,“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

符合《“计信骄子”评选办法》、《“自强之星”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马鞍山师专联合培养学生。

参评“自强之星”需在2021-2022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计信骄子

1.符合《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信骄子”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评个人应是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以及在重大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3.曾获校“十佳大学生”、省十佳(优秀)大学生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自强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3.在爱国奉献、德高志坚、学业钻研、科技创新、开拓创业或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4.优先考虑家庭条件较为困难的,品行端正的在校大学生。

5.往届“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四、申报方式

采用学生组织推荐和本人自荐两种形式。被推荐人和自荐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申请表,被推荐的同学须填写推荐意见。各班将参选的学生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QQ邮箱:3273871704@qq.com

五、学院初评

学院组织领导老师审核材料,评定候选人名单(各15名左右)。

六、学院评比

学院通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并进行网络公开展示,组织现场PPT汇报,通过学院评审委员会、学生代表等投票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公示。

七、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公示通过后,学院发文对当选的“计信骄子”、“自强之星”获得者进行表彰,并从中推选1-2名优秀学生代表参加校级评选,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最终获奖同学需要录制小视频讲述自身经历,视频时长要求三分钟,横屏,格式为mp4,要保证画面清晰,镜头稳定,没有杂音。对当选的“计信骄子”、“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八、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相关评选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各班级要高度重视,选树先进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个人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参评事迹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广泛宣传。各班级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扩大评选活动及典型志愿者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事迹介绍材料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仿宋,字数不超过1500字,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联系人:

姚远:QQ:3273871704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团委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十八日